如果想要探讨“田园女权主义”存在的合理与否,我们首先应当对“田园女权”的基本定义有所了解。



百度词条对于“田园女权”的定义是:“田园女权,网络流行词,‘中华田园女权’的简称,指要求男女平等却要男性承担主要责任,以女权为借口追求女性收益最大化的群体。田园女权大体上泛指一种“单边、利己”的女权主义,与实现男女平权的目标背道而驰。”

对“田园女权”的一点简单看法

换句话说,‘田园女权主义”就是假借“gender equality”之名,高举“女权”大旗却拒绝承担在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相应义务,一边高喊“权利”一边物化自我的,单方面追求女性利益最大化的群体。



“我负责貌美如花,你负责赚钱养家”“女人就是要让自己美美美, 男人就是要让自己的女人美美美”“男性上交工资卡、女性可以无条件随时随地翻看男性手机”等充斥于各大网络平台的流行用语与“共识”,都是“田园女权”的典型表现。



'Feminism',即“女权主义”或“女性主义”,一直致力于消除各个层面上的、一切形式的性别压迫、性别歧视与性别剥削,强调重塑女性自身的“主体性”与在“公私领域”的话语权。



一直以来,女性都处在“被定义”“被叙事”“被凝视”的“绝对他者”地位,然而“女权主义”,以及以其为中心展开的“女权主义运动”的出现,却使得越来越多的女性得以走出深闺,参与到公共空间的构建与话语权的争夺中去。



经济自主权、参政权、工作权与受教育权的获得不仅为女性提供了获得独立的机会,也为女性“主体性”的重塑提供了有效保障。



但“田园女权”显然并不属于这一队列,因为其本质上仍是对于女性的一种”物化”与“巨婴化”,是另一种形式的“性别霸权主义”,并试图将女性再次推向“他者”的深渊。



在“田园女权”的视角下,女性再次被置入男性的依附物之境地,投向被家庭、婚恋叙述的他者, 成为了依靠伴侣才能被叙述的他者,实质上牺牲摒弃了成为独立主体的可能。



在“田园女权”的语境下,女性想要拥有完美的生活, 决定因素是择偶, 择一个满足自己期待的配偶, 女性完美生活叙述者不再是女性本身, 而是配偶的行为。这很显然是与”女权主义”的初衷与理念背道而驰的。



但同时,“田园女权”的兴起与愈演愈热也从侧面反映出了当下中国社会传统“性别观念”“性别期待”的根深蒂固与“性别平等”教育的不足甚至缺位。



女性虽然较之以往获得了更高的自主性与独立性,但也很容易在新旧性别观的对立冲突中迷失自我,进而产生对自身“主体性”定义模糊不清的情况,很容易走上南辕北辙的性别平权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