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1年1号)

疫情防控升级!郑州发布最新疫情防控通知!!

    为深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策略,坚持“人物同防”,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输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疫情防控实际,决定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启用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实施集中监管



    在惠济区、中牟县各设立一个“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以下简称:集中监管仓),凡进入郑州市域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在储存、加工、销售前必须进入集中监管仓进行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存储、集中赋码。



    二、提前进行报备



    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生产经营者,按照“就近、便捷”原则,自行选择货物拟进入的集中监管仓,提前24小时通过“郑冷链”或“豫冷链”追溯系统(以下简称:追溯系统)进行报备,如实填报经营者及供货商名称或姓名,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食品名称、种类、数量,运输单位(车辆)、到货地点、预计到达时间,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运输途中严禁与其他非进口物品混装混放。



    三、强化出仓管理



    进入集中监管仓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病毒消杀和核酸抽样检测,取得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出库证明》,并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后方能出仓。销售前应提示下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个人在做好个人防护措施的前提下落实“谁开箱、谁消毒”,并关联赋码到最小销售单元。出库货物流向本市范围内的,经销商应选择已在追溯系统备案激活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第三方冷库。货物流向外地的,应如实填报购买者名称或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货物名称、批次、种类、数量等信息。



    四、认真查验证明



    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郑州市从事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储存、销售、加工的经营单位,须查验《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仓出库证明》、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食品生产经营者在2021年1月20日零时前购入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备,查验进口货物海关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预防性消毒证明、核酸检测证明,对内包装进行消毒,对最小销售单元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



    五、加强终端管控



    食品生产经营者面向消费者销售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时,应严格执行“专库存放”“专柜销售”制度,需要开箱的,坚持“谁开箱、谁消毒”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对下一次包装进行规范消毒并关联赋码。在产品外包装或货柜醒目位置加贴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消费者购买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时应核对产品信息与食品安全追溯码信息是否一致。凡使用现金支付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购买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及货物名称、种类、批次、数量等。



    六、严格市场监管



    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未经我市集中监管仓集中检测、集中消杀、集中赋码的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一律不得储存、加工、销售。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未提前24小时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仓检测消毒、不赋追溯系统食品安全追溯码、不索证索票、不亮码销售、不按要求如实填报信息、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的生产经营企业,一律停业整顿;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本通告自2021年1月20日零时起实行,此前有关进口冷藏冷冻肉品和水产品疫情防控规定要求与本通告要求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附件:集中监管仓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惠济区集中监管仓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绿源路3号



    (中原四季水产物流港)



    联系人:张浩



    联系电话:0371-8666777719137143426



    二、郑州市进口冷链食品中牟县集中监管仓



    地址:郑州市中牟县万洪路7、8、9号



    (河南万邦国际农产品物流园)



    联系人:仓国强



    联系电话:0371-62262131、62262132



    返郑人员需要隔离吗?



    郑州中小学放假时间会不会调整?



    今天上午



    郑州市召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介绍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情况



    小编为你打探到了最新情况!



    郑州适度从严从紧实施防控举措



    郑州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副组长、副市长孙晓红介绍,针对近期国内出现的多点零星散发疫情和局部聚集性疫情,郑州市将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疫情防控决策部署,适度从严从紧实施防控举措,严把输入关,斩断传染源。



    一是继续坚持“人物同防”,继续做好入境人员管理服务和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不断强化闭环管控、全程管控机制。



    二是强化农村地区疫情防控,坚持农村和城市疫情防控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推动形成“人自为防、村自为防、乡自为防”的农村群防群控体系。



    三是突出中高风险地区疫情防控,实时关注国内疫情发展变化,畅通信息渠道,完善应急机制,落实及时发现、快速处置、精准管控、有效救治的防控要求。



    四是严格重点场所管控,督促行业、企业、商户等落实主体责任,突出做好医疗机构和隔离感染防控,持续查风险、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



    五是加快推进新冠疫苗“应接尽接”,全面摸清9类重点人群底数,加快推进接种工作,尽快覆盖高风险从业人员。



    六是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组织开展城乡环境整洁等专项行动,发动群众开展环境卫生整治,保持环境和家庭清洁卫生。



    七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持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个人防护意识。



    郑州中小学放假时间会否调整?



    郑州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防控部常务副部长、郑州市教育局局长王中立表示,关于寒假时间安排,郑州市中小学校2月3日-4日开始放假,2月28日止,3月1日正式上课。幼儿园、职业学校开学时间不早于中小学。如疫情防控部门或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新要求,寒假时间将适时调整。



    关于寒假前后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方面,制定了《寒假前后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指导学校从放假前、放假和开学途中、寒假期间、开学前四个阶段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寒假期间:



    1.加强校园管理。校园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网格化”管理,每天有1名党政负责同志在岗带班,加强应急值守,出现紧急情况随时报告;



    2.严格师生管理。师生要减少不必要外出,原则上不前往国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不跨省域长途旅行,确需离开居住地的,须向学校报告。学校每日要通过钉钉健康打卡和风险预警排查精准掌握师生员工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一人一档”制定师生管理台账,落实“日报告”“零报告”制度。重点关注外籍师生动向;



    3.全面提升校园服务保障水平,妥善安排留校师生寒假生活;



    4.加强家校沟通,持续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四级微信群(局长、校长、班主任、家长),畅通家校联系渠道,持续加强疫情防控最新动态和防护知识宣传。引导师生家长少流动、少聚集、戴口罩、勤通风,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如有发热、干咳等症状时,应立即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主动告知14天的活动轨迹及接触史,并及时向学校报告;



    5.强化督导检查。寒假期间,严禁学校开展任何形式的补课。按照属地管理,要对校外培训机构和驻郑高校开展疫情防控督导。



    开学前:



    1.了解每位师生开学前14天的健康状况和活动轨迹;



    2.提前3天向学生家长发一份复学注意事项电子指南。建议家乡或学校所在地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师生延期返校,学校要完善延期返校师生管理政策,做好相关服务保障工作;



    3.提前3天对学校开展全面的环境卫生整治;



    4.做好开学方案和开学后工作安排。开学前要实施一次专项督导检查,安排“错峰”返校,做好开学演练。学生返校后的前2周严格控制活动范围,少聚集,不组织室内聚集性活动,返校14天后再开展校内活动。



    上下滑动查看详情↑↑↑



    郑州市对重点人群的防控措施



    在第一入境点解除14天集中隔离后返回郑州市的,应该在到达郑州前,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严格落实居家隔离7天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



    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入郑人员,应该在到达郑州前,主动向目的地所在社区或单位报告,严格落实集中隔离14天和2次核酸检测措施;



    来自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关联区域的入郑人员,应持有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郑后,严格落实7天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措施。必要时加做血清检测。



    春节期间,其他从外地返郑的人员,也要按照相关规定,返回后第一时间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报告,配合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做好排查和信息登记工作。



    请大家务必按照疫情防控部门的要求,配合登记工作,如果由于个人原因,刻意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会被追究法律责任。